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哪些
时间:2023-04-26 16:07:21    来源:找法网

一、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哪些

劳务合同签订条件有:一般为非全日制用工、雇佣用工等工作岗位,劳务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。劳务合同需要在双方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不违反法律的条件下签订。劳务合同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,如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、工作报酬等基本劳务信息。

二、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找法网提醒您,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:

1.主体资格不同。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,即用人单位,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,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;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、组织、公民,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、组织。

2.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。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,还存在着人身关系,即行政隶属关系。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,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,服从其安排,遵守其规章制度等,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。

3.主体的待遇不同。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,还有保险、福利待遇等;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,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。

4.报酬的性质不同。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,具有分配性质,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,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,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、定期的工资支付;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,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,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,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,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。

5.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。

三、劳务合同须具备哪些条款

劳务合同需具备的条款有,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;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;劳动合同的期限;劳动报酬;休息休假;社会保险;以及劳动保护等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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